【看点】“礼让行人”是法律规定,为啥在平凉“车不让人”?
平凉城区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调查:
人让车多,车让人少
秦玉龙 杨曼艺/文 姚志强/图
近期,平凉交管部门推出“机动车礼让行人”这一举措,让市民拍手叫好。随着“车不让人”违法抓拍点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始注意到了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问题。
自11月以来,崆峒交管部门共处罚120余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员分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近日,《平凉周刊》记者走上街头,对违法抓拍点的通行状况和市民对此举措的看法进行了走访调查。
结果发现,一道斑马线,成了考量文明市民的及格线。
12月5日下午,在新民路与柳树街路口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未减速停车主动避让行人。姚志强 摄
12月5日下午,在中山街路口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从人群中急速驶过。姚志强 摄
12月6日下午16点左右,在解放路路口,车流量大行驶缓慢,不少行人“跃跃欲试”的站在斑马线上。姚志强 摄
图为12月5日11点40分在四中巷路口拍摄的市民通过斑马线机动车未主动避让行人。姚志强 摄
图为12月6日14时左右上班高峰时段,在南门什字路口拍摄的市民通过斑马线机动车未减速行驶主动避让行。姚志强 摄
图为12月6日午高峰时段在石家巷路口,市民通过斑马线右转机动车未主动避让行人。姚志强 摄
图为12月6日中午学生放学时段在西门口路口学生通过斑马线机动车未主动避让,急速驶过。姚志强 摄
记者体验观察多个路段的斑马线发现,几乎没有司机在到达斑马线前或者到达斑马线后减速慢行的,很少有车辆会停车等候行人先过。所以,行人要走斑马线,要么强行穿过,要么就得等上一两分钟。
走访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件很尴尬的事,在没有交警或志愿者执勤的路口,没有车辆会主动停在斑马线前等行人通过,即便有礼让的,后面的车辆都会按喇叭催促。而在有交警或志愿者执勤的路口,大多数车辆会礼让行人,礼让行为明显增多。早晚高峰期,因为有交警执勤,现场维持秩序,很多车辆被迫减速停下礼让行人。
人让车多,车让人少
行人怎么过马路?
市民 李瑶
“每次过斑马线都要左顾右盼,有的汽车看到有行人就会减速慢行,有的不减速直接擦着你开过去。还有司机到了行人跟前突然鸣号,吓人一大跳。听说司机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要罚款扣分,为啥这么多司机还是不让行人?”她认为,虽然礼让行人规定已经施行,但一些平凉司机的开车习惯短期内估计很难改变。“我还是老老实实等车过去了再过马路,毕竟车是铁人是肉,撞上碰上不好受!”
市民 伍大妈
“有些车过来的速度很快,我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停下。”站在斑马线上的伍大妈说,有些司机很早就减速了,但有些司机临近斑马线才减速停车,为了安全起见,伍大妈选择了等待。“最近一段时间过马路时,看到有些车会停下来礼让行人,我还是有些不适应,直到司机招手让我过,我就赶紧小跑过去,怕耽误司机的时间。”她说。
市民
很多车辆从新民路右转弯进入城南路,遇到行人便狂摁喇叭,而当时行人正在穿过斑马线,交通灯则为绿灯。“有什么办法,右转弯的车辆根本不会顾及交通灯。”
市民 黄涛
“有一次,在广成路附近,我过斑马线时,一辆小轿车减速停车让我先走,我当时有点懵,行人习惯了过马路让车了,遇到汽车主动让行,还真不习惯。说到底,就是平凉城机动车‘礼让行人’的现象太少见了”。
记者观察:
有红绿灯的道路,礼让行人的车辆不多。
没有红绿灯的道路,机动车就更加肆无忌惮。
行人过马路都是让着机动车,更有甚者,行人过马路过到一半遇到了机动车,机动车不是停下礼让行人先过,而是行人停下礼让机动车。
在没有红绿灯管控的斑马线上
车辆为何不礼让行人?
市民马有素
驾龄3年
“不是不想让,是赶时间。如果停下来,后面的车也会按喇叭催我。”家住景海丽都的马有素每天开车上班,有着3年驾龄的他坦言,过人行道和路口时会减速慢行,但很少会停下来。他说,考驾照时有道考题就是有关斑马线的,当时要求“过斑马线要减速慢行,遇到行人通过人行道时,应该停车让行”,他拿到驾照上路后,一开始还是牢牢遵守这条规定,但是时间久了,见其他车辆很少这么做,他也就随大流,不再礼让行人了。
市民
“有些斑马线没有设置信号灯,有时候行人、电动车横冲直撞。特别是下班高峰期,过马路的人川流不息,就没有断过,你叫我怎么让?”一位奥迪车司机无奈地说。
出租车司机王丽
驾龄10年
“自从礼让行人交规实施后,我到斑马线前都会减速停车,可斑马线上的行人辩不来意思,站着不走,我只好挥手示意让他们先过!”走访中,多名司机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无奈,“也许行人不确定我们什么时候会开动,所以不敢走。其实我们停下车,绝对会等着行人先通过,毕竟安全是最重要的。平凉要形成车停下、人通过的交通习惯,还需要一定时间。”王丽说。私家车司机老罗
一些司机的想法
另一些司机的想法
公安崆峒分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张华
“机动车礼让行人”交规实施以来,有不少市民在网上抱怨,认为对机动车驾驶员太过苛刻,对行人太过骄纵。
其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此外,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行人所在车道内的车辆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让行,行人通过该车道时,车辆才可以行驶”。
如果行人停在斑马线内让行时,车辆先行算违法吗?
“行人在斑马线内停止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车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张华说道,对于交通标识并不清晰的道路,遇到行人车辆同样需要避让。在车辆右转弯的状况下,如果正好有行人过斑马线,车辆应该减速停车,先让行人通过。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礼让行人”举措已在全市六县(区)统一实施。在中心城区,柳湖书院、市图书馆、红会医院、中山商场等12处路段的斑马线前,都树立起了“礼让行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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